肖律师,你好!我是2016年2月份与担保公司、中介公司及借款企业签订的四方借款合同,担保方是市政府注资金成立的国有担保公司,而且这里的利率比银行高,合同还有约定如果借款企业因经营不善,无法还本付息,担保公司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代为偿付出借方的本息,就看中这三点,我才放心地把自己多年的积蓄从银行挪到了这里,可一个月利息都还没拿到,担保方就说因为国家的经济下行,借款企业不行了,他们担保公司也资金不抵债了,无法按合同偿还我们的本息了,担方公司还说,想打官司尽管打,他们不怕,我们现在该怎么办?请律师援我以法律之手,谢谢! |